公司,月工,你的,也是,也不

提問: 病假 診斷書 曠工 問題補充: 我在公司上班期間得了肺結核,醫生給我開的診斷書,讓我休息治療,醫生告訴我說我需要治療半年,現在已經一個半月了,公司現在告訴我叫我去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3天就要開除我,我不知道公司這樣做有道理嗎?2010-01-24 14:40 提高懸賞20分 2010-01-24 10:00 我該怎么辦呢? 医师解答: 先問一個問題,你因為什么得的病?是工傷嗎?如果是的話,那肯定不能開除你,而且公司還得養著你,給你治病。如果不是,那也簡單。醫生告訴你要治療半年,那么在你治病期間公司不能開除你,因為這并不是你惡意曠工,生病屬于不可抗力。公司唯一有開除你的機會,也是在你病好以后,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然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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